国际交流 | 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校内申报选拔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次数: 106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由于疫情发展形势复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2032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对我校202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的校内选拔工作的安排做出进一步调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其他部分合作渠道(见附件1)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渠道)部分合作渠道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见附件2)及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时间不做调整。

   二、调整安排

调整范围内的各项目,校内选拔申报的工作安排如下:

1. 校内选拔申报:申请人在本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在线完成校内选拔申报,并按照所在院系规定的要求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

2. 院系评审2020429日(周三)前,各院系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排序,填写推荐意见,完成系统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汇总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

3. 校内评审和公示2020514日前,研究生院审定并公布复旦大学拟推荐名单。

4. CSC网申2020515日至610日晚24时前,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

5. 申请材料备案:按要求准备全套申请材料,61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6. 完成推荐2020619日前,学校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

7. 录取结果公布:预计于20208月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相关说明

1. 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邀请函或与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2. 申请材料中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3. 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发布。如无调整,按照项目简章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选拔推荐。

4. 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的各项目,按照首次调整后的安排开展校内选拔工作(附件3),请各院系在410日前完成系统审核,请各位申请人于2020410日至30日完成CSC网上报名。

   四、联系方式

咨询QQ群:839554536(验证方式:学号+姓名+院系)

研究生院:赵老师  gs_prof@fudan.edu.cn

医学研究生院:陈老师  yxxw@fudan.edu.cn

研究生院

医学研究生院

2020326

附件:  1. 调整时间后的部分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联合培养)列表.xlsx

            2. 未调整时间的部分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联合培养)列表.xlsx

            3. 复旦大学2020年度CSC项目(研究生类)第一批工作时间安排.docx